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年假暢玩線上遊戲,當心不當言論遭停權

年假連續期間,有些民眾會選擇避開景點擁擠的人潮,留在家裡玩線上遊戲。不過,要特別提醒消費者,即使在網路世界中仍有它的遊戲規則,如果逾越了相關約定,輕則遭業者短暫停權,嚴重的話,甚至會遭到終止契約的處分。

另外,有位黃姓民眾同樣是因為於線上遊戲畫面留言而遭業者停權一日處分,該消費者在遊戲大廳內打「ㄐ腿   給偶line   偶們來視訊傳情   給ㄋ看偶的蛋」,後來因為發現在蛋字前面少打個「臉」字因此產生誤會,然業者並不聽信消費者解釋,仍執意執行停權處分。

消保官指出,在上述兩個案例都涉及到遊戲世界中的不當發言的處理,雖然消費者事後都提出相關解釋方式,但業者均以維持遊戲秩序仍給予處分。雖然依照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5點及16點規定,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業者應該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 理規則,而消費者也應該遵守;如果有事實足證消費者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業者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消費者之遊戲使用權利,每次不得七日。因此對於上開黃姓消費者的案例,不論是故意或過失的不當發言,線上遊戲業者以有限度停權方式來處置(但不能過當),並不能認為是不妥當。但梁姓消費者遭永久停權的處分,性質上屬於「終止契約」,依照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需以消費 者有對業者的電腦系統進行惡意攻擊或破壞,或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以及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的行為始得為之。因此僅因消費者於遊戲大廳不當留言即遭永久停權,恐失為過當,消保官已經要求業者應予改善。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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